仓酷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452|回复: 18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学习教程] PHP编程:php设计形式 Visitor 会见者形式

[复制链接]
爱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5-2-3 23:37:2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理解动态语言的概念,运做机制,熟悉PHP语法   复制代码 代码以下:
<?php
/**
* 会见者形式
*
* 暗示一个感化于某对象布局中的各元素的操作,可以在不改动各元素的类的条件下界说感化于这些元素的新操作
*
*/
abstract class Visitor
{
abstract 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A($element);
abstract 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B($element);
}
class ConcreteVisitor1 extends Visitor
{
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A($element)
{
echo get_class($element)." visit 1A<br/>";
}
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B($element)
{
echo get_class($element)." visit 1B<br/>";
}
}
class ConcreteVisitor2 extends Visitor
{
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A($element)
{
echo get_class($element)." visit 2A<br/>";
}
public function visitCroncreteElementB($element)
{
echo get_class($element)." visit 2B<br/>";
}
}
abstract class Element
{
abstract public function accept($visitor);
}
class ConcreteElementA extends Element
{
public function accept($visitor)
{
$visitor->visitCroncreteElementA($this);
}
}
class ConcreteElementB extends Element
{
public function accept($visitor)
{
$visitor->visitCroncreteElementB($this);
}
}
class ObjectStructure
{
private $_elements = array();
public function attach($element)
{
$this->_elements[] = $element;
}
public function detach($element)
{
if($key = array_search($element,$this->_elements) !== false) unset($this->_elements[$key]);
}
public function accept($visitor)
{
foreach($this->_elements as $element)
{
$element->accept($visitor);
}
}
}
//
$objOS = new ObjectStructure();
$objOS->attach(new ConcreteElementA());
$objOS->attach(new ConcreteElementB());
$objCV1 = new ConcreteVisitor1();
$objCV2 = new ConcreteVisitor2();
$objOS->accept($objCV1);
$objOS->accept($objCV2);

在相册系统的开发上,因为采用的是团队分工合作方式,更让我明白了在一个团队之中,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的重要性,如果没有很好的沟通交流,成员之间的任务没有分配好。
分手快乐 该用户已被删除
沙发
发表于 2015-2-4 03:52:08 | 只看该作者
曾经犯过一个很低级的错误,我在文件命名的时候用了一个横线\\\\\\\'-\\\\\\\' 号,结果找了好几个小时的错误,事实是命名的时候 是不能用横线 \\\\\\\'-\\\\\\\' 的,应该用的是下划线  \\\\\\\'_\\\\\\\' ;
愤怒的大鸟 该用户已被删除
板凳
发表于 2015-2-5 07:25:18 | 只看该作者
刚开始安装php的时候,我图了个省事,把php的扩展全都打开啦(就是把php.ini 那一片 extension 前面的冒号全去掉啦),这样自然有好处,以后不用再需要什么功能再来打开。
简单生活 该用户已被删除
地板
发表于 2015-2-8 20:04:00 | 只看该作者
作为一个合格的coder 编码的规范是必须,命名方面我推崇“驼峰法”,另外就是自己写的代码最好要带注释,不然时间长了,就算是自己的代码估计看起来都费事,更不用说别人拉。
若天明 该用户已被删除
5#
发表于 2015-2-26 04:26:06 | 只看该作者
首先我是坚决反对新手上来就用框架的,因为对底层的东西一点都不了解,造成知识上的真空,会对以后的发展不利。我的观点上手了解下框架就好,代码还是手写。当然啦如果是位别的编程语言的高手的话,这个就另当别论啦。
活着的死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
6#
发表于 2015-3-3 13:34:30 | 只看该作者
这些都是最基本最常用功能,我们这些菜鸟在系统学习后,可以先对这些功能深入研究。
老尸 该用户已被删除
7#
发表于 2015-3-6 21:27:31 | 只看该作者
学好程序语言,多些才是王道,写两个小时代码的作用绝对超过看一天书,这个我是深有体会(顺便还能练打字速度)。
小魔女 该用户已被删除
8#
发表于 2015-3-8 15:08:31 | 只看该作者
要进行开发,搭建环境是首先需要做的事,windows下面我习惯把环境那个安装在C盘下面,因为我配的环境经常出现诡异事件,什么事都没做环境有的时候就不能用啦。
莫相离 该用户已被删除
9#
发表于 2015-3-9 00:30:08 | 只看该作者
微软最近出的新字体“微软雅黑”,虽然是挺漂亮的,不过firefox  支持的不是很好,所以能少用还是少用的好。
第二个灵魂 该用户已被删除
10#
发表于 2015-3-14 12:55:11 | 只看该作者
没接触过框架的人,也不用害怕,其实框架就是一种命名规范及插件,学会一个框架其余的框架都很好上手的。
透明 该用户已被删除
11#
发表于 2015-3-19 12:12:09 | 只看该作者
当留言板完成的时候,下步可以把做1个单人的blog程序,做为目标,
乐观 该用户已被删除
12#
发表于 2015-3-27 20:11:48 | 只看该作者
本文当是我的笔记啦,遇到的问题随时填充
飘飘悠悠 该用户已被删除
13#
发表于 2015-4-7 07:08:48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你已经到这种程度了,那么你已经可以做我的老师了。其实php也分很多的区域,
变相怪杰 该用户已被删除
14#
发表于 2015-4-18 02:29:17 | 只看该作者
,熟悉html,能用div+css,还有javascript,优先考虑linux。我在开始学习的时候,就想把这些知识一起学习,我天真的认为同时学习能够互相呼应,因为知识是相通的。
小女巫 该用户已被删除
15#
发表于 2015-7-7 09:34:17 | 只看该作者
php是动态网站开发的优秀语言,在学习的时候万万不能冒进。在系统的学习前,我认为不应该只是追求实现某种效果,因为即使你复制他人的代码调试成功,实现了你所期望的效果,你也不了解其中的原理。
再见西城 该用户已被删除
16#
发表于 2015-7-8 18:03:14 | 只看该作者
刚开始安装php的时候,我图了个省事,把php的扩展全都打开啦(就是把php.ini 那一片 extension 前面的冒号全去掉啦),这样自然有好处,以后不用再需要什么功能再来打开。
兰色精灵 该用户已被删除
17#
发表于 2015-7-9 06:54:50 | 只看该作者
使用zendstdio 写代码的的时候,把tab 的缩进设置成4个空格是很有必要的
飘灵儿 该用户已被删除
18#
发表于 2015-7-9 08:45:33 | 只看该作者
为了以后维护的方便最好是代码上都加上注释,“予人方便,自己方便”。此外开发文档什么的最好都弄齐全。我觉得这是程序员必备的素质。虽然会消耗点很多的时间。但是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谁可相欹 该用户已被删除
19#
发表于 2015-7-13 21:26:22 | 只看该作者
写的比较杂,因为我也是个新手,不当至于大家多多指正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仓酷云 鄂ICP备14007578号-2

GMT+8, 2024-11-15 02:58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