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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不相瞒,Java是我见过的执行效率最低的程序设计语言,前不久在CSDN论坛上有个评测,计算9999的阶乘,同样的循环算法,Java的耗时是.NET的5倍。在C#中,同意把类和办法声明为笼统类与笼统办法,详细的声明办法是在类名或办法名前加上abstract关头字。
那末我们甚么时分应当用笼统类呢?
假如一个类计划的目点是用来被别的类承继的,它代表一类工具的所具有的大众属性或办法,谁人这个类就应当设置为笼统类。
笼统类与别的的类有甚么区分呢?
笼统类是不克不及够被实例化的。假如一个类中包括有笼统办法,那末这个类必定要声明为笼统类。同时,笼统办法必定必要在子类中重写,让笼统办法成为一个详细的实其实在的办法。
好比,我们要声明一个植物类animal,然后有别的的类Cat(猫),Dog(狗)等详细的类来承继它,那末这个植物类就应当声明为笼统类。由于animal只是一个名词,不代表任何详细的工具,它只是代表一切植物所具有的配合特性,以是animal类是基本不成能被实例化的。同时,假如一切植物都必需声明"叫"如许一个办法的话,那末,我们能够在animal类中声明一个笼统办法shout(),由于笼统办法是必需在子类中重写的,以是这就限定了一切承继自animal类都必需重写shout()办法。
实例:
声明Animal类
abstractclassAnimal//声明Animal为笼统类
{
……
protectedabstractvoidShout();//声明Shout()办法为笼统办法,那末一切承继Animal类的子类都必需重写Shout()办法
}
声明Dog类,承继自Animal类
classDog:Animal
{
protectedoverridevodShout()
{
response.write("汪");
}
}
以前很热炒跨平台,主要是由于硅谷挑战微软霸主地位的热情,但是冷静下来后,跨平台往往不是那么一回事。假设你有个软件,所谓的跨平台,你只需要为第二个平台上重新编译一次就行了,这样很难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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